关于组织领导干部赴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287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性、实效性,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经研究,决定组织领导干部赴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330日(周四)下午3:00

二、地点

衢州市法纪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

校领导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中层干部,纪检室全体成员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人员佩戴党徽,于3月30日(周四)下午2:40前在学校南大门集合乘车前往。

2.活动期间严格遵守活动纪律,手机调为静音状态并全程佩戴蓝色普通口罩;未经允许不得对基地内警示教育内容进行拍照、摄像和录音;基地内禁止吸烟。

3.请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校纪委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