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负责落实校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

2.组织协调廉政教育;

3.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和道德操守等情况,受理检举举报和控告申诉,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4.根据管理权限依纪依法组织审查调查,提出党纪或政务处分建议;

5.根据管理权限依纪依法组织问责调查,提出问责建议;

6.对各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校内巡察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