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清风扬正气、廉洁育桃李。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抓作风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钉钉子精神抓早抓小、落实落细、防微杜渐。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强化自我约束,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严格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节俭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底线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时刻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警醒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或通过网购、快递、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各种名义,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值班执勤期间饮酒、脱岗空岗等;
严禁违规饮酒、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院务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确保廉洁过节、勤俭过节,对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校纪委。校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
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参与监督,携手营造清廉节俭、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举报电话:0570-8068232,举报邮箱:jjs@qzct.edu.cn。
校纪委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