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清廉二级学院创建工作的通知》(衢职院党〔2023〕30号)、《关于印发清廉处室(单位)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衢职院党〔2024〕31号),每年11月份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当年清廉二级学院、清廉处室(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评,请各部门(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对照创建标准积极申报。
申报表等材料于2025年11月30日前交纪检室(行政楼326办公室)。
校纪检室
2025年11月14日
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清廉二级学院创建工作的通知》(衢职院党〔2023〕30号)、《关于印发清廉处室(单位)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衢职院党〔2024〕31号),每年11月份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当年清廉二级学院、清廉处室(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评,请各部门(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对照创建标准积极申报。
申报表等材料于2025年11月30日前交纪检室(行政楼326办公室)。
校纪检室
2025年11月14日